居住权主体问题探析

摘 要 民法典将居住权定位为用益物权,但在居住权制度的具体设计上,仍存有不足,特别是在关涉主体设计问题上,范围界定过于模糊,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存在诸多障碍,如何通过主体范围的正确解读,实现当代技术性功能与价值的突破,给投资性居住权以及消费性居住权预留空间,是当下居住权制度设计中亟需探索的难题,关涉我国民法典时期的居住权定位。
关键词 居住权制度 人役性 居住权主体
作者简介:刘秀,甘肃政法大学,硕士。
中图分类号:d923 文献标识码:a doi:10.19387/j.cnki.1009-0592.2020.12.003阅读全文